当前位置: 上海畅为 > 行业动态 > 梅思安取消PE材质安全帽LA标志

梅思安取消PE材质安全帽LA标志

作者:上海畅为发表时间:2015-10-28
分享到:
    安监总局五月取消LA认证 梅思安**响应号召
  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监总局)第80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 公布,其中一条引起广泛争议的重要内容是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而1号令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粘贴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即业内常说的LA标志。这一动作被业内普遍解读为安监总局取消了劳保用品的LA认证,但是决定发布以来一直没有生产企业真正取消LA标志,梅思安是**家。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梅思安(PE)安全帽(包括V-Gard系列安全帽或双威安全帽)将不再出现LA标志。当然,梅思安PE材质安全帽不同颜色库存量不同,未来一段时间客户收到的同一批货中可能存在有些有LA标志有些没有的情况,但品质一样。
       备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1号令)第六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正品保证
价格优势
现货供应
发票提供
售后服务